萧棠

谢谢你来看我。这里是萧棠
格兰芬多毕业生
GGAD不拆不逆

吟碧山:

Day1

上一棒:@红袖刀 

下一棒:@俚优 

无差

我帮@萧棠 老师代发!

“我的哥哥,一生之中唯一的明亮月光”

来咯

吟碧山:

西岐骨“岐山拜月”无差中秋联文活动


活动人员持续征集中!欢迎各位老师参加!


【活动方式】

9.29(中秋节当日)开始,所有参与活动的老师会在老福的“岐山拜月”tag,以及wb超话内和“岐山拜月”tag内发布作品,敬请期待!


【活动要求】

HE/BE皆可

站位随意但不可拆,无差/年上/年下

活动内专注自家(禁大众雷点)

字数不限,题材不限,形式不限于写作(如剪辑,绘画等)


【参与方式】

私信我或@郡斋 老师

(注:活动群仅限参与老师加入,非产出老师请勿加群,可在中秋当天直接搜索活动tag吃饭,感谢配合~)


【活动阵容】(持续更新中)

(排名不分先后)

@Hamalia 

@yimkiu 

@白月光我心头好 

@薄荷糖 

@不易南 

@仓庚未鸣 

@东篱_Silvertall 

@鹅仔不咕鸦 

@二零三 

@格木木 

@好想查无此人 

@红袖刀 

@见微 

@郡斋 

@荔乡 

@马丁关门弟子 

@明昭 

@瓶生 

@秋野巷 

@少年游 

@|茶苯海明| 

@糖漾Noah 

@天線嘚嘚B 

@ 忒修斯之船v(wb)

@希望叫我发财 

@夏虫语冰 

@萧棠 

@杨枝雪荔玫 

@一迟 

@吟碧山 

@玉剪灯 

@ 想躺平的阿秋(wb)

@ 有蛾(wb)

@ 得与

@松风急雨 

@ 镐京武王会梦到西岐哥哥吗(wb)

@ 蝴蝶刑(wb)

@俚优 


请大家多多期待!也请有意向的老师联系我们,共同建设西岐骨~


活动宣传图:@郡斋 

活动策划:@郡斋 @汤勺@吟碧山 

姬发一生之中曾离开过哥哥三次


第一次是生离。殷商王室来西岐征召质子,他偷偷在伯邑考的箭上动了点手脚,顺利成为了殷商质子营的一员。他收拾了一整夜的行囊,伯邑考难得没有遵循自己以往的作息早睡,而是陪着他枯坐一整晚。天光微亮,马车的轮子在屋外咿呀转动,伯邑考站起身,用力抱住了弟弟。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他对姬发说。彼时姬发年纪尚幼,在马车之上掀开帘子频频回顾,他每一次回头,都能看见伯邑考拢袖立于原地,笑着送别他。

  

那时候姬发有一种错觉———即便是身在遥远的朝歌,当他在幻象里回过头,仍能看见有些刺眼的太阳,翻滚的麦浪,和他最爱的最挂念的长兄。

  

第二次是死别。伯邑考进朝歌进得匆匆忙忙,姬发甚至来不及和他说上几句话,在如同过去一样的夕阳余晖里,伯邑考为姬发抵挡住了崇应彪的剑,又在后者龇牙咧嘴地说“都是我欺负别人”的时候笑弯了眼。后来姬发想,如果当初多和哥哥说几句话,在哥哥偏过头去的时候仔细注视他的眼眸,是否结局会有一点点不同?

  

得知伯邑考被殷寿做成了肉饼后,姬发哭得几乎气绝,又大病了一场。那时他望着屋外的麦浪,一遍又一遍残忍而绝望地告诉自己。

  

不会了。

  

哥哥再也不会在这里等着他了。

  

姬发永远失去了哥哥。

  

第三次和前两次都不一样,这一次姬发将要寿终正寝了。侍女在他身边为他点燃一炷香,袅袅缠绕的烟雾里,他隐约听到哥哥的声音———又或者是紫微大帝的声音。

  

对方问他还有什么心愿未了。

  

姬发认真想了想,他这一生不算白活,牧野之战,建周灭商,分封诸侯,每一件都完成得还不错,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件憾事。

  

“哥哥,”他小声说,“我不想再离开你。”

  

神祇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唯有这件事,我不能为你实现。你已为人王,人神殊途,日后不在一道,莫再挂念。”

  

有水珠落在病重的帝王身上,袅袅烟雾逐渐散去。

  

武王发建周三年,病重,忽梦长兄乘七香车从天上来,恸哭不止,次日乃崩。

【南参】life

原梗:《二十三岁,你妈问你》

  

  


二十三岁

生母从地球另一端给你打来电话,她说你大学都毕业一年了,怎么还没有谈恋爱的想法?

你叹了口气,如以前的很多年一样搪塞着她,你说工作才刚开始,需要稳定,你说今年刚赶上学生高二,是分水岭的一年,要把重心放在工作上,至于谈恋爱的事,以后再说吧。

她说赶紧。

 

 

二十五岁

带的高三学生毕业了,放暑假的时候继母也好,父亲也好,忽然都认识了一大堆未婚的青年才俊,要介绍给你。

朋友圈里未婚的人越来越少了,你打开小窗,大学的好朋友很多都结了婚,把重心放在了家庭,如今能和你闲聊几句的,唯有两三个不婚主义的好友。

你其实并不是不婚主义,很多年前你遇到过一个人,从此心被他牵绊一生,再也不能分给他人。

你妈叫你别挑了,你和她大吵一架,最后你问她:“妈,我能不能不结婚?”

 

二十七岁

你妈妈因为常年在矿井奔波而生了重病,临终前的愿望是希望看到你结婚,孝字当头,你动摇了。

于是你找到了一个过得去的人。家境、长相、性格都是还不错的样子,只是和你心里那个人,总是差了几分相似。

你明白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他,而母亲的病已经无法救治,所以你想,反正能过得去就行。

于是也开始谈婚论嫁,他是个还算风趣的人,只是并不能逗笑你,两家人把一切事务算得清清楚楚,只是你们谁也没问谁,心里放不下的人叫什么名字。

 

二十八岁

“我要结婚了。”这一年去北戴河时,你轻轻告诉耳畔的风这样一个秘密,期待着风将“喜讯”传达给远在飞鸟都到达不到的地方的那个人。

你穿着雪白的婚纱一步步走上红毯,婚纱的尾部点缀着细碎的蓝宝石,行走起来像海浪一样,就好像是他在送你最后一程。

说誓词的时候你和他甚至感觉不到违心,平平淡淡的语气像是决定今晚谁浇花一样寻常,他望着台下某处眼含热泪,而你,你恍惚看到心里的那个人就站在礼堂中央,朝你遥遥举杯,祝你永远幸福。

泪光朦胧中你拼命点头。

之后的日子,你和丈夫的相处比起夫妻更像是朋友,住在一个家里不同的房间,彼此的问候只有淡淡几句,他不干涉你每年去北戴河的行为,你也不干涉他的夜不归宿。

只要父母满意就好了,幸不幸福的,谁在意呢。

 

三十岁

作为一个刚调到这所高中任教的新教师,校长对你实在很满意,在那堂公开课结束后,她拦住你问了几个问题,最后一个是:“你为什么选择来这里当老师?”

这里是一所地理位置偏僻的高中,每个年级只有三个班,学校规模不大,人数也不多,孩子大多数是留守老人带大的,或心理有问题,或父母双亲离异,你沉默半晌,回答她:“我希望他们的少年时代能够因我而稍稍感到不那么艰难。”

为什么选择来这里当老师呢?你也在心里这样问自己,每一次问这样的问题,其实你都会假装是南河在问你,然后你再在心里,用属于参宿的语气回答他———因为我被你拯救了,所以我也想去拯救曾和我一样的人。

 

三十五岁

你母亲去世后,你和丈夫的合约关系宣告结束,你利落地离了婚,看他搬离你们的家,准备和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姑娘一起生活。

你笑着祝福他,你是真的很羡慕,他还能重新开始,可你那个想要开始的对象早已葬身大海。

 

三十六岁

你的家里多了个年轻小姑娘。她父母常年在外,将她寄养在你家。

她到你家之后你才知道,她父母已经离异,父亲另娶。那天她跑步摔倒手臂擦伤,你替她上药时,看见了她手腕上深浅不一的伤疤。

你没有忽视她的抑郁症,而是带她去了正规医院,给了她最好的治疗机会。

你看啊南河,你心想,我救了当年的自己,我真正成为你了。

 

四十岁

不惑之年,你想到南河时已经不会感到痛苦和悲伤,而是一种知道总会见到面的平和,你早已托人买到了那本《深海大饭店的传说》,每页的内容都记得滚瓜烂熟。

 

四十五岁

当年那个抑郁症小姑娘要结婚了,她拉着身侧男人的手,笑得满脸幸福。她说妈妈,谢谢您。

你一瞬间热泪盈眶。

 

五十五岁

你退休了,拿着退休金去环游世界。你看过加拿大的枫叶富士山的积雪,追过冰岛的极光泡过长白山的温泉,你身上没有一张南河的画像或照片,但你知道的,南河永远会在参宿的身边。

 

七十九岁

你躺在床上,过往的学生们排了两列,哀哀的哭声自他们之间响起。

终于到了这一天,你愉快地想。

意识模糊的时候,你听见有人评价你是个好女儿,好老师。

好女儿,是指你为了让妈妈安心,所以贸然和陌生的男人达成协议,结了婚吗?

好老师,是说你在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几十年吗?

这样,就是个好人么?那南河那样的,应该会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大善人了吧?

其实无论你几岁,有多步履蹒跚,有多白发苍苍,你都记得的,在你跳海那一天,有个人奋不顾身地救下了你,自己却葬身于海底。

七十年过去了,你依然记忆犹新。

即使你连他一张照片都没有。

此时你的眼前闪过很多东西,瑰丽奇幻的海底,化着小丑妆的高大青年,阿花,老金,糖豆儿,他们朝你笑着,然后摇摇手消失在地平线。

你的心脏尽责地完成了最后一次跳动,手脚飞快地冰冷,身边的哭嚎声一下子大了起来。

睁开眼睛,你回到了九岁的海上,你放下鸭子救生圈,朝那个逐渐下沉的人扑了过去。

“南河,带我回家。”

 

 

 

再次醒来时,你发现你站在甲板上,舵手忙着讨论风力和潮汐,不远处坐着个人,披着大花披风,黑色长发有点凌乱地披在肩膀上。

“南河!”

“参宿小孩儿!”

你看啊,你都七十九岁了,他还是这么喊你。

南河大步朝你走过来,拉起你的手:“你回来了?”

“对,我回家了。”

【南参】三个雨天

   

南河死后,参宿一共见过他三次,在三个不同的暴雨天。

 

第一次是在医生宣布她的抑郁症需要住院治疗时。那天母亲很焦急,在那间纯白的诊室里和医生商讨着后续的诊疗方案。参宿站在一边,无所事事地盯着窗户上雨滴赛跑,想到第一次见南河,也是这样一个雨天。

“喂喂,小参宿,别难过啊,一难过就会把丧气鬼招来了。”他影影绰绰浮现在窗外雨里,顺手在窗户上画了一个笑着的嘴巴图案,很像麦浪里他回眸时的那个笑容。

参宿怔怔看他,南河身体的下半部分嵌入虚无里,和身下的空气合二为一,她知道他是不存在的,或许是她臆想出来的,可哪怕是这么一会儿,她也觉得能见到南河,是一件如此幸福而满足的事情。

“带我走,南河,”她恳求着,“南河,南河,求求你,带我走……”

南河的笑容淡了几分,他摇摇头:“参宿,知道我当时为什么救你么?”

“我只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

他消失了。

 

南河消失前那句好好活下去,却成了参宿的救命符咒,药物副作用痛苦不堪的时候,戒断反应生不如死的时候,想到南河那句“好好活下去”,参宿便总能从中获得一丝丝勇气,能让她坚持着、坚持着,继续往前走。

 

再一次见到南河,是十八岁成人礼,参宿拖着沾了大片大片雨水的,湿透了的礼服裙摆回到独自一人居住的家,却看见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个人,身体被暖黄的灯光照得隐隐透明。

参宿有些懊恼,恼南河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她如此狼狈的时候来。

“成年快乐,小参宿。”南河像是没看见她沾满泥泞的裙摆和白皙的双腿,只顾着给参宿送上属于他的祝福,“我卡了点来,在你十八岁第二天的零点到来之前。”

 

“谢谢你南河。”参宿拿起纸巾擦拭着腿上的泥泞,再抬头时南河已经消失了,留下地上的水渍,断断续续形成一个弯起的嘴巴图案。

 

最后一次见南河是在参宿的婚礼上,

是的,参宿要结婚了,对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工作平凡,样貌平淡,唯一与众不同的,大概就是他和参宿一样,心里藏着一个回不来的人。

那天是圣诞节,下了暴雨,将要说誓词时,南河出现在了新郎身后,他朝她笑着,耳语似的声音只有参宿一人能听见:“今后都要开心啊,参宿。新婚快乐。”

“参宿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你眼前的这位先生———”

参宿望着南河,轻声说:“我愿意。”

然后新郎亲吻新娘,有滚烫的泪自参宿脸颊上落下,她再睁眼时,南河已经消失不见,地上多了一滩不起眼的水渍,看过去,像是个笑脸图案。

 

此后参宿再也没有见过南河,但是她坚信,南河始终没有走远,因为每一个暴雨天,参宿都能看见那滩奇怪的水渍形成的笑脸。

那是独属于她和南河的暗号。

【南参】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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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豆儿最后一次见参宿,是在雨夜的废弃的古堡。那座古堡许多年没人住了,那块地也早就荒无人烟,只是临近海边,也算是有着不错的风景。

 

那天参宿离家出走了——因为她的病。参宿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和妄想症,伴有轻微的神经衰弱,父亲却为了面子扔了她的药。参宿面色苍白,转身冒着雨离开了家。

 

糖豆儿从垃圾桶里捡起她的药,用袖子擦干药盒上的泥泞,撑着伞追了出去。

 

他追了参宿很久很久,终于在那座废弃的古堡前停下。糖豆儿透过肮脏的窗户看过去,参宿穿着一身白裙子,于微弱的光线下支起画架画着什么,有时候还同空气交流几句,那温柔的眼神和动作像是在与恋人共同作画。

 

她看见糖豆儿在看她,于是招手让他进去。

 

那是糖豆儿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姐姐神志清醒的一次。她给了他一块糖——即使糖豆儿已经是十七岁的高中生,不再需要大人用一块糖哄着。

 

“我有一件宝藏,”参宿朝他微笑,“若你能找到它,请在来年的清明节将它烧给我。我想——若是我带着它走,那个人一定会不高兴吧?那么好的画册,不能被海水侵蚀。”

 

糖豆儿蓦然紧张起来:“姐姐,你要去哪?!”

 

参宿坐在桌子上,晃了晃腿,眼神缥缈哀伤,不知是否在看虚无里的谁:“去月光到达不到的海底。”

 

而后糖豆儿再见到参宿就是她的葬礼,她死在一个月后,没有给世间留下一句话。

 

后来的糖豆儿毕业、升入大学、工作、娶妻生子,他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姐姐说的那件宝藏,即使每个家人都说参宿没有在她的房间里留下过任何东西,她的书桌和衣柜都是空的,只有铺好的床单提醒着人们她曾活过。

 

糖豆儿老了,很老很老了,连孙辈的孩子都即将要出生了。孙媳妇问他能不能把参宿的房间给即将出生的曾孙女或曾孙子住,他思考良久,最终点了点头。

 

孙子于是承担了打扫参宿房间的这一任务,他刚进去没多久,又冒冒失失地冲进糖豆儿的房间,手里捧着一本不厚的画册,但看着有些年代了。

 

糖豆儿忽然精神起来,直觉告诉他,这就是姐姐所说的那件宝藏。

 

“姑婆的房间床底下有块活动地板,床刚拖出来就看见了……”孙子说,“您不是一直在找姑婆的宝藏吗?”

 

“是啊,是啊。”糖豆儿颤抖着手翻开那本名叫《深海大饭店的传说》的画册,封面上的男人倚靠着海象,笑容自在动人,他们周围满满地站了两排海象和海獭,扉页上写着:赠参宿,希望你今后的每一次笑,都是真心的。

 

第二年清明,糖豆儿把《深海大饭店的传说》烧给了参宿。随着火焰将封面上的男人吞噬,糖豆儿忽然想起一件事。

 

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春节,参宿还在世。大年三十她喝得烂醉,糖豆儿去给她送醒酒汤,却听见参宿在喊:“南河……南河……”

 

糖豆儿不会说的,他不会告诉任何人,古堡里那一夜,他清楚地看见了姐姐画架上和《深海大饭店的传说》如出一辙的瑰丽色彩,和她眼角晶莹的泪珠。

【南参】如果有来生

   

参宿弟弟的婚礼选在大年初一。花阿姨迷信,大年初一是个万事皆宜的好日子,再加上参加婚礼的也就几个亲戚,干脆把拜年变成了婚礼,热热闹闹地办了一场。

 

参宿穿着得体华丽的晚礼服裙站在门口迎接客人,精致好看的妆容很好地掩盖了她的脸色———一个从机场被硬生生拽回来的人,脸色能有多好呢?虽然这些年她和父亲继母的关系缓和了不少,但因为工作原因常年全世界飞,家里发生了什么一概不知,这一次好不容易得了假想飞一趟北戴河,却被一个电话从机场拽回了酒店,心情自然不能算很好。

 

或许是因为这天太奔波劳累,晚上参宿做了个梦,梦里她和一个看不清面孔的陌生男人结了婚,将要说结婚誓词时,她看见南河坐在台下朝她遥遥举杯,口型是在说:“新婚快乐,小破孩儿。”

 

惊醒后的参宿疑心是这一回的大年初一自己没能去北戴河祭拜他,所以这厮入梦捣乱来着。她在酒店的大床上缓了缓神,才拿起手机。

 

长大后的参宿成了画家,她继承了南河未完的梦想,第一幅作品《深海大饭店》出名时,参宿不过十七岁。那幅画色彩斑澜浓郁,一艘奇形怪状的悬浮在深海的船跃然纸上,被她的老师拍下来传到网上之后,立刻掀起轩然大波,人人惊叹一个十七岁的艺术生竟然能有这样的才能。

 

于是,参宿进了最好的美术学院,离南河的家乡不远不近,坐高铁只需一个多小时。

 

多好啊,参宿想,离他的家乡近一点,就像是离他近一点。

 

很早以前网上流传着一段话,学音乐的暴躁难抑,学表演的终身抑郁,学美术的自我封闭,学舞蹈的落下病根,学播音的戴上面具,学编导的溺死于想象的世界里。参宿起先并不怎么能对这段话共情,后来应邀去参加一些同行的聚会,才发现和她一样罹患严重抑郁症的并不在少数。

 

本质上她依然还是那个自闭忧郁的小女孩,只是因为每每想到南河,总想着要带着他的那一份活下去,于是开始学习他,学他笑,学他学的专业,学他为人处世,于是也有了一些朋友。

 

“为什么学美术呢?”某次聚会上,朋友不经意地问起。

 

参宿捏着吸管的手顿了顿,无可避免地想到年幼时那一场海难,她回头望去,但那个人已经葬身大海——“那个人”,或许她不应该用这个词,应该说是,她的救命恩人,和她无望的爱人。

 

从那以后代替南河在世间活下去这件事成为了参宿的人生目标,她学了美术,爱上了浓郁的色彩,大年初一会飞到北戴河在那里待一整天,大年初七去当年去过的海边,再坐一次船,年年如此。

 

参宿在无可救药的一遍又一遍的回忆里彻彻底底爱上了南河,那几天的记忆都如此清晰,南河对她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抑郁症发作痛苦不堪时,脑中总会响起南河一句一句的“坚持”,于是原本在手腕游移的刀终转去手臂。

 

朋友们不知道她的过往,只隐隐约约知道她有一个再也回不来的心上人,那个嘴快的朋友被戳了一肘子,讪讪说着吃饭,吃饭,就转移了话题。

 

年初六,参宿的生母给她安排了一场相亲,男方家境富裕,工作稳定,母亲在电话里将他夸了个天花乱坠,参宿却觉得有点好笑,这么多年不联系她,一联系就是要她去相亲。

 

最后参宿还是去了,她先说明了自己有个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恋人,又祝对方早日找到另一半,幸福美满。走出咖啡店,她就坐车去了当年的码头,准备再坐一趟船。

 

因为她早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深海。

 

只是这一天的天色并不好,到了晚上,竟然下起了暴风雨,船在海上摇来晃去,最终无可奈何地失去掌控,沉入大海。

 

海水灌进船舱时参宿并不觉得害怕,只觉得解脱,也许死后,能再次见到南河。也觉得温暖而熟悉,那些日子,那些和南河一起泡在水里的日子,是否也如今夜一般无望?她不知道。因为这一次,船确确实实是要沉了,她的恋人葬身无望的大海,她自大海重生,最终,她也要同他一样葬身此处。

 

参宿感觉到自己的灵魂缓缓离开身体,变得愈发轻盈,再睁眼时,她又看见了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那一艘深海号,一个人正站在她面前细细地端详她。

 

“南河!”她一下子认出了他,声音瞬间哽咽起来,“南河!”

 

魂牵梦绕无数个日夜的人又重新站在她对面,南河依然是当年的模样,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他看着她,弯起嘴角笑了笑:“小破孩儿,怎么那么早就下来了,你还不到二十五岁。”

 

他心疼地托起她虚无的手臂,上面一条条深浅不一的划痕昭示着死亡与她的无数次靠近,原来在他不在的那些年,被他拼上性命救下的小姑娘过得也并不十分好。

 

“因为我需要你,需要深海号,”参宿红了眼睛,“你不知道这些年我多想你,我拒绝了家里安排的相亲,每年正月初一都会去你的家乡看你,南河……没有南河,参宿只是一颗濒临爆炸的星星。”

 

南河怔住,这正是他不敢想的,他的参宿,也和他怀着一样的感情。

 

他笑着掐掐她的脸,任由她抱住自己,替她擦眼泪:“回来了就要给我打一辈子工哦,等赚够了钱,我就带你去环球旅行,吃满汉全席……”

 

他看了看她,温柔又隐忍地吻了吻她的侧脸:“你辛苦了———诶诶,你别哭啦,你是不是饿了?你肯定是饿了,我叫厨房去给你做饭!”

 

“噗,生蚝冰淇淋和巧克力灌肥肠还是算啦。”

 

“喂喂,你这小孩儿!”

 

再也不会有痛苦,再也不会绝望,他和她都不用违心地笑,未来的日子,漫长又美好。

 

 

 

/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我穿过 金黄的麦田

去给稻草人唱歌

等着落山风吹过

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

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

你穿着透明的衣服

给我一个人唱歌

全都是我喜欢的歌/

 

【邬松】【安松】爱情转移

  本作改编自b站作品,授权图如下

 


 

 

【1】

夏常安下葬那天是惊蛰,双清市下了很大的雨,班小松撑着伞站在雨里,望着他前面一个又一个身着黑衣臂戴黑纱的人上前,为夏常安送上代表悼念的白色马蹄莲。

 

班小松仍是怔怔的,夏常安去世时他内心麻木,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即使是在夏常安死后,他亦没有什么实感,仿佛只要他回头,夏常安就会冲他笑出两颗虎牙,温柔地牵起他的手和他在放学去吃冰淇淋。

 

夏母跪在夏常安的墓碑前哭得肝肠寸断,班小松的伞渐渐歪斜了,他上前几步,雨水冲刷着夏常安的照片,墓碑上的亡者穿着好看的深红色卫衣,笑容温和浅淡。

 

“小松。”栗梓担忧地看他,班小松摇头,握着伞柄的手紧了紧,手心竟在春寒料峭的日子里沁出一层层冷汗。

 

轮到班小松和夏常安作最后的告别了。黑衣黑裤的少年丢下伞,雨水在刹那间瓢泼而来,淋湿了他的头发,冷白肤色和黑色的头发衬托着,似乎比墓碑上的夏常安更加易碎。

 

夏母一惊,想给班小松撑伞,一边的栗梓摇了摇头,用眼神制止了她。

 

班小松就那样在雨中单膝跪地,任凭雨水淋湿他上好的黑色西装。他望着夏常安的照片,平静地开口:“我没有哭,脸上的是雨水。”

 

说着,他努力牵起嘴角,用尽全力露出一个不像笑容的笑容:“不然你又该担心了吧。放心,我会在这里活得很好。”

 

“连同你的那份一起。”

 

“我爱你。”班小松凑近,摩挲着夏常安的脸,“我爱你。”

 

葬礼结束后,栗梓怕班小松一个人心神不宁地在路上出什么意外,主动提出和他步行回家。

 

“静安墓园离这片别墅区很近,你看哈,那边那块儿蔷薇墙,就是别墅区其中一个富人给他女儿特地栽的,据说特地从英国运过来……”栗梓正想分散一下班小松的注意力,却发现他压根没在听,或者说,在“别墅区”这几个字之后,班小松的目光就牢牢锁定了不远处。

 

栗梓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心脏也跟着狂跳了几下,几乎要喊出声。

 

班小松眼力一直不错,所以当那一个有着细碎刘海的少年在两名黑衣管家的护送下出现在他视野时,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少年的脸。

 

桃花眼,薄薄的嘴唇,脸部硬朗的线条,一身棒球运动服,带着一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

 

班小松呆愣住了。下一秒,他就拔腿朝对面追去,车辆在他身前紧急刹车,司机探出头来大骂,可是班小松恍若未闻。

 

栗梓追过去时,那个运动服少年已经走远,班小松在原地沉默着,眼睛通红,但滴泪未掉。

 

夏常安不擅长棒球,自然也没有穿过棒球服,可班小松也曾无数次想象,夏常安若有哪天能来他们学校,穿一次棒球服……大概也会是刚刚那个样子。

 

班小松清楚地知道夏常安已经死了,他亲眼看着他变成一堆骨灰,装进不大的一个盒子里,只是那个少年的出现,扰乱了班小松的一切思绪。

 

栗梓拍着他的背:“小松,回家吧,好好睡一觉。”

 

班小松红着眼睛点头。

 

【2】

班小松的母亲季竹在面馆门口等着他们回来。看见全身湿透、泪流满面的儿子,她即使有心理准备也不由得一惊。

 

“妈。”班小松张了张嘴,一时发不出声,只得清清嗓子,“妈,我先去睡了。”

 

他拖着脚步上了楼,季竹转向面色苍白的栗梓,试探的眼神像是想从她这里问出点什么,然而栗梓也觉得身心俱疲,说了句阿姨再见便脚步蹒跚地离开了班小松家的面馆。

 

班小松这一觉睡的沉,一直睡到了晚上,班毅和季竹在一个小时前给他发了消息说是去进货,让他帮忙看店。

 

他摁了熄屏,头痛欲裂地靠回床上,往日总是活力无限的班小松,此刻连一个笑容都撑不起来。他慢吞吞地下了楼,店里只有一个客人在吃面,那人的刘海也挺细碎,覆盖住了低垂的眼睛,班小松腹诽着自己快要有细碎刘海ptsd了——就看见客人抬起头。

 

正是今天早上他看见的少年的模样。

 

那个和夏常安有着极其相似的脸的少年。

 

班小松差点摔掉手里拿着的玻璃杯。

 

他手心瞬间出了一层汗,几乎是凭借着人类发声的本能,带着极其嘶哑和震惊的嗓音道:“你是……常安?”

 

少年愣了愣,摇头,露出个转瞬即逝的礼貌笑容:“你认错了,我叫邬童。”

 

不是他啊。班小松下意识地松了口气,再仔细打量起邬童。他确确实实和夏常安长得有八九分相似,也有和夏常安一样的两颗虎牙,但是比起眉眼温柔嘴角带笑的夏常安,邬童的那双桃花眼却显得他更为冷漠凌厉,头发尖尖都带着刺。

 

这种刺在他笑起来的一瞬间,短暂地缩了回去。

 

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呢。

 

班小松在心里擅自给邬童下了定论。

 

【3】

或许是这几天受的打击实在太大了,所以当周一早上白老师带着邬童走进来时,班小松觉得这种惊吓对他早已不堪一击的心脏来说还算小儿科。

 

“邬童呢是中加中学转来的……”白老师介绍着邬童,班小松麻木地抬起头,麻木地看见邬童呗白老师安排到了唯一的一个空位上——班小松旁边。

 

说到这个位置为什么空着,班小松便又要想起夏常安了。当时坐这个位置的人好巧不巧是个gay,每天的固定节目是捏着班小松的下巴叫他“美人儿”,有天夏常安来月亮岛中学接班小松放学,恰巧被他看见这一幕,夏常安当即就黑了脸,把人拖进巷子里教训了一顿,第二天那个人就灰溜溜地转了班,从此对班小松避之不及。

 

想远了想远了。邬童在班小松旁边缓缓落座,班小松忍不住盯着他的脸看。这样和夏常安八九分相似的脸仿佛是上天赐予他创伤心灵的良药,暂时起到了抚慰的作用,如同一味不吃就会死的慢性毒药,无药可医。

 

邬童察觉到了班小松的注视,不露痕迹地扯了扯嘴角。

 

自然而然地,作为王牌投手,邬童加入了月亮岛棒球队,并(被迫)和班小松一起给队员们特训。

 

特训时间在傍晚,第一天特训时邬童站在月亮岛的雕像下等了班小松很久,久到他觉得自己再不拿出手机给班小松打个电话就会等成精神失常时,班小松姗姗来迟。

 

带着甜筒冰淇淋姗姗来迟。

 

邬童慢吞吞地开口,一贯是那种听着不爽又好像有点无奈和宠溺的语气:“班小松你怎么来那么晚。”

 

班小松笑出两颗兔牙,把冰淇淋往前一递:“我去给你买冰淇淋啦。”

 

邬童接过冰淇淋的那一刻,班小松心中一紧,忽然被突如其来的回忆攻击。那时他和夏常安初三,在同一个数学特训组,两人的位置离得很近,他拍拍夏常安,后者就笑眯眯转过来,然后班小松会说:“我们一起去吃冰淇淋吧。”

 

然后呢?然后呢?夏常安说了什么呢?邬童又说了什么呢?好像都是同一个答案:再无下文。

 

【4】

清明那天班小松婉拒了和邬童一起去看电影的提议,转而一个人打车去了静安墓园。这座城市从冬天开始就阴雨连绵,到了本就时雨纷纷的清明节更是变本加厉,几乎没有停过。班小松以前很不喜欢下雨天,因为室内的场地总没有室外的好发挥,夏常安走后他却开始留恋雨季,好像雨季一过,他就会在太阳底下把夏常安和消逝的昨日一同埋葬进回忆里一样。

 

班小松是如此害怕忘记夏常安,他和邬童走在一起,有时也偷看邬童的每一个眼神动作,就好像夏常安还活着一样。

 

栗梓在邬童去更衣室时找了班小松一回,她严厉地指出了班小松这种“代餐”行为的不正确性。班小松摇头:“栗梓,你搞错了,我不喜欢他,我只是想再看看常安鲜活的样子。”

 

“可邬童不是夏常安。”栗梓轻声说。

 

班小松在夏常安的墓前停下,照例替他处理了周围刚长出的杂草,一束新鲜的马蹄莲并一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被安静放在夏常安的墓前。

 

“我最近遇到了一个人,”班小松开口,语声轻柔和缓,“他和你很相似,但又和你截然相反。你知道么?他有一次因为随身听对我发火,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的脸露出那么愤怒的表情——真的挺新鲜的。”

 

他停了停,凑到墓碑前,几乎和夏常安脸贴脸:“哥哥,我很想你。”

 

刚出静安墓园,邬童就打来了电话:“班小松你在干什么?我给你发消息你都不会。”

 

“……刚刚去买了点零食。”

 

“你怎么那么喜欢吃零食啊,居然也没见你胖。”

 

班小松和邬童插科打诨几句就匆匆结束了对话。

 

他其实知道自己和邬童这样不对。好朋友不会为了他跑遍大半个双清市买糖葫芦,好朋友不会在他被江狄的流氓打法气到毫无还手之力时自己出手,好朋友会保持适当的距离,可邬童不会。

 

邬童刚转学来月亮岛时身上还是一堆刺,动不动就像小猫一样冲班小松龇牙咧嘴,到后来越来越平静,越来越温柔,越来越让班小松感到惶恐和不对劲。

 

邬童似乎对“看班小松脸红”这件事情有独钟,也得心应手。

 

可是班小松拒绝不了。面对着那一张和夏常安极其相似的脸,他无法拒绝。又或者说,他不忍心看夏常安难过。所以邬童生病时,他亲力亲为照顾,除去担心朋友之外,内心也有几分是不忍看着夏常安露出那样痛苦疲惫的神情。

 

所以邬童和他表白时,他犹豫了,因为不想看夏常安落寞难过,所以班小松在那一刻,做了一个此生都后悔的决定———他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邬童很高兴,拉他回家吃饭。他们在商场里采购各种食品,班小松一看到零食就兴奋地走不动道,换来邬童的一句“没门儿!”,于是他只得悻悻把零食放了回去。

 

你看,班小松从来拒绝不了夏常安。

 

那天邬童亲自下厨给班小松做了他爱吃的牛排,班小松吃了一口,面上立刻现出惊喜的表情:“好好吃哦!”

 

邬童哼笑一声,不动声色地窃喜了一下。

 

饭后他们玩了会儿棒球游戏,又看了会儿电影。那是一个浪漫的意大利爱情片,冗长拖沓的叙事让班小松有些昏昏欲睡,邬童却看得兴致勃勃,见班小松快要睡着,他忽然转头将一条手臂搭在沙发上,笑着问他:“你喜欢我什么?”

 

他本意是开开玩笑,班小松却愣了神,夏常安的笑容和邬童的笑容交替在眼前出现,电影此刻进行到高潮部分,男主角大声的“i love you”和回忆里夏常安的“我爱你”重叠在一起,却有一种时空破碎的感觉。

 

班小松眨了眨眼,轻声回答:“我喜欢你喜欢我。”

 

邬童显然不满意这个回答,他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投手的极佳视力让他瞄到了班小松手机上是微博的页面,id是“如夏”。

 

【5】

夏常安,生于1999年9月21日,死于2017年3月4日。

 

他和班小松的故事说短,却有整整十五年;说长,却也只有短短十五年。故事的开头永远是那样美好,纯情岁月,竹马成双。他们一起长大,在十二岁的开端被星探发掘想带他们去唱歌,最后却被夏常安和班小松拒绝,因为不想被镜头束缚一生,他们更乐意过平静无波澜的生活。

 

他们在十五岁在一起,在十八岁还未到来时死别,失控的卡车碾过夏常安的身体时,他甚至来不及和恋人说一句再见,就这样猝然而逝,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痛彻心扉,痛不欲生。

 

班小松很清楚地知道,他对不起邬童。十七岁的少年情窦初开,对上的却是伤痕累累的他,怎么样都不公平。不公平的不仅是这个,还因为邬童有一张和夏常安一模一样的脸,所以他拒绝不了他的任何要求,继而一错再错。

 

从邬童家出来夜色沉沉,班小松却没有回家,而是又去了静安墓园。

 

他曾经很怕很怕鬼,可是在夏常安死后,他却不再害怕了。因为夏常安曾经对他说过:“哥哥会保护你。”

 

夏常安对班小松的许诺无论是生前死后都永远奏效。

 

他在夏常安的墓前跪坐下来,摁亮手机屏幕,锁屏是他来的路上新换的,夏常安的照片。

 

在夏常安的墓前,班小松忍了一路的眼泪才终于汹涌而出,泪珠滚落到手机屏幕里夏常安的笑脸上,班小松慌忙擦去,不停道歉。可是在他一声接一声的对不起里,死去的人不会给他任何回应。

 

他终于意识到,夏常安已经走在那个惨烈的血色清晨,永远留在了他们的纯白年代。此后无论是邬童还是任何的谁,都是独立的个体,谁也不能替代谁,谁也不能做谁的替身和“代餐”。

 

班小松平复了一下心情,从口袋里拿出美工刀,从底端将刀尖缓缓推出,在细细的“滋啦”声里将刀尖推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结束吧,结束吧,结束吧。结束这荒唐的、可笑的一切,死在夏常安的墓前,然后哥哥会从洒满金色阳光的天堂里向他放下闪光的玻璃阶梯,向他伸出纯白虚无的手,带他的灵魂回到来处,他们将抛弃世俗与偏见,永远获得自由。

 

班小松深吸了一口气,手却僵住了。一种无形的力量游移于他的指尖和手腕,轻轻按住了他的刀。班小松手上失力,刀堪堪从虎口擦过,留下一道极浅的红痕,没有流血,但是很疼。

 

这样的疼痛让他清醒过来,那种无形的力量似乎化成了细细密密的雨丝,摩挲着受伤的地方,班小松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看向夏常安,墓碑上的少年望着他,笑得温柔又神秘。

 

你看,哥哥一直会保护你。

 

【6】

邬童本以为“如夏”这个id是班小松看的什么搞笑博主,好奇去微博搜了搜,却发现此人粉丝仅有五个,微博停在三月初,之后就再也没有更新过。

 

他随手翻了翻,然后手指就停滞住了。

 

因为“如夏”在一月发布了一张照片,照片上面是两个白衬衫黑领带的少年,笑容青涩。邬童的心脏猛然跳动着,因为左侧搂着班小松的少年,长得和他一模一样。

 

他竭力保持着冷静,往下翻着如夏的微博,惊愕地发现了一些不能称为巧合的巧合——比如那一支一模一样的甜筒冰淇淋,比如鲜红的玫瑰。真可笑啊,他邬童以为送玫瑰给班小松他就会开心,可是谁能想到呢,班小松连“开心”这种情绪都是因为夏常安。

 

都是因为夏常安啊。多好笑,笑他自己太自以为是,中加和月亮岛无数人追逐的棒球新星,王牌投手,当之无愧的校草,这些他不屑一顾的头衔是无数人追捧他的理由,可到头来,他却做了别人的替身。

 

邬童想起面馆初见,班小松站在他面前脸色苍白,还喊了他一声,

 

“常安。”

 

一夜未睡的邬童跌跌撞撞进了教室,班小松安静地坐在座位上,露出的那只手的虎口上有很明显的一道红痕,邬童抓着手机调出那张夏常安和班小松的合照,他竭尽全力不让自己的声音颤抖,他说:“你不准备解释一下吗?”

 

班小松抬起头,他似乎也疲惫至极,眼里布满红血丝,他哑着声音说:“你都知道了啊。对不起。”

 

邬童脑子里轰的一下,感觉热血都涌了上来,他用力踹了一边的桌子一角,转身就走。

 

班小松七拐八拐,总算在他们以前常去的天台找上了邬童。

 

在那里,他心平气和地和邬童讲了个故事。那是他和夏常安那么多年一路走来的点滴,他讲他们的死别,讲不得已,讲求而不得的痛苦,讲他从来不得安宁,讲到最后,班小松对邬童,竟然也只剩一句对不起。

 

“如果我要你选呢?”邬童说,“班小松,我再问你最后一遍,你喜欢我什么?”

 

他问出来时就觉得自己很搞笑,何必和过世的白月光去争,有谁能争过呢?不是自取其辱么?

 

班小松垂下头答非所问:“对不起。”

 

邬童失魂落魄地回了家。前几天邢姗姗来过,问他是否有考虑去美国发展,那时他志得意满地说“不”,如今却很想再给邢姗姗打电话,问她是否还有这个机会。

 

邢姗姗很快给了他答复——“可以”,于是邬童收拾了几件简单的衣服,买了第二天最早的机票,给班小松发了最后一条消息,就拿下电话卡丢进了垃圾桶。

 

邬童留给班小松最后的字句,不过寥寥数字短信:

 

“小松

我放开你

我也放开我自己

我爱你

但并不愿意用他人之名

祝你一切顺利

岁岁平安”

 


完.

  

视频BV1Fx41147ke 感谢剪辑太太的授权!

 

【翔松】絮果|第一章 人间

*非现实向,勿代入,转出站外不认

  

前几天养父去世了。

 

其实我从不觉得他是我的养父,自他带我离开那间阴寒森冷的孤儿院起,他在我心里就是我真正的父亲。

 

养父希望我叫他叔叔,可我更愿意叫他爸爸。只不过幼时每一次我喊这个称呼,他便望着我,眼神闪烁,如鲠在喉的模样让后来逐渐长大的我再也唤不出口,比“叔叔”更加亲昵的两个字卡在喉咙口,如同哽在养父心头的那根刺,不能拔,不能问。

 

养父在年轻的时候很有名气,他是个电竞选手,曾拿过世界冠军,后来做了一家俱乐部的老板,十分受人关注,因此正值壮年的他的去世亦在网上掀起了一片哗然,记者们赶到我家,举起长枪短炮,对着我说,林小姐请节哀。

 

节哀么?他们说着那样的话语,表情里却看不到一丝沉痛。只有一个人,让我看见了这人间对养父真正的、最后一点诚挚的爱意。

 

她是殡仪馆的化妆师,素雅端庄的中年女人在看见养父遗体的时候却绷不住那处变不惊的神情,我看见一道道裂缝顺着她的面具蔓延开来。

 

她望着我死去的养父,呆愣几秒后捂着嘴跪倒在地上,在我面前嚎啕大哭起来,那样真切的悲伤浓郁到我忍不住给她递了一张纸巾。

 

止住哭泣后,她哽咽地对我说:“林小姐,我可以为他送上一束花吗?我是他的粉丝,从读大学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

 

于是养父的墓前多了一束纯白的花,他粉丝陈女士送的,新鲜到花瓣上还沾着露水。

 

料理完后事,我终于有空回到养父住的别墅,开始替他整理遗物。

 

说了这么多,忘了介绍我自己。我叫林清遥,十五年以前,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我的名字是林清寻。老师上课的时候提到,寻就是找的意思。

 

同桌问我,清寻的寻是在找谁呢?

 

是在找谁呢?回家我这样问养父。他又露出了那种哀伤的眼神,呆呆看我,眼里似是要渗出泪或血来,从此我不再问。那年的夏天,养父带我去改了名,从此我成了林清遥。

 

遥远的遥。

 

自有记忆起,养父一直是一个人,我曾以为他是独身主义者,直到他去世,我在他的房间整理遗物,翻出十几年前的旧照片和日记本时才发现真相。

 

这是一张亲密的旧日合照,二十出头的养父和另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金发少年穿着一样的队服坐在一起,养父的手搂住那个少年的肩膀,两人一同冲镜头笑着,无声而肆意。合照的背后,养父用金色秀丽笔写道:“帅哥林炜翔和他的猫。”后面还画了颗爱心。这行字底下,另一种笔迹写道:“lwx你这个sb,你是我家狗^ ^。”想必,这行字就是养父的“猫”所留下的。

 

其实这个金发少年的脸我很熟悉,他出现在早年和养父有关的大部分新闻里,出现在他们粉丝的网页背景、头像里,出现在每年清明粉丝悼念的图片和文章里,出现在养父房间那面相片软木板上。但没有任何一个人、任何一条新闻说起他们是这样亲密的关系。 

 

金发少年叫刘青松,我的养父叫林炜翔。

 

养父一路把我养活到国内顶尖学府的法学研究生毕业,或许是因为学习工作实在太忙,金叔叔和高叔叔来家里做客时,偶尔谈起“刘青松”这个名字,我都在笔记本电脑前奋力工作,以至于忽略了他们的神态,表情,或惋惜或遗憾的语气。

 

每年的8月20日养父不会把我和保姆两个人留在家里,他匆匆回家,亲自下厨做一桌子湘菜,点起蜡烛,然后静静坐一整晚。

 

我们长期居住在上海,而自我记事起,养父一生未曾踏足过湖南,因此,我从不清楚养父是怎么学会做湘菜的。

 

还有,我注意到过,陵园里与养父相邻长眠的人,好像是姓刘。

 

这张合照的出现,忽然让那一切细枝末节的小事都有了解释。我拿出手机,在浏览器上输入“刘青松”三个字,瞬间跳出来密密麻麻的关联词条和文章,我注意到他的个人资料里,显示他出生于1998年8月20日。再往下划,有一篇关于他的悼文在关于他的话题里被永久置顶,日期是二十八年前。

 

配图正是和养父珍藏的这张合照里一模一样的人。不过悼文里的照片比这张合照里的人沧桑憔悴许多,他没有看镜头,而是疲惫地望着远方,神色茫然。我不敢想这个人在短短几年间经历了什么,是什么让他变成了这样。

 

自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不能随意翻动他人的日记本和信件,哪怕那个人已经不在人世。可或许是天意难违,在我把日记本放回原处的时候,一页纸从本子的间隙滑落。

 

是很多很多年前,刘叔叔写给养父的信。

 

给林炜翔:

我想说让我这样懒得动笔且字十分潇洒狂乱的人给你写情书真是高天亮那颗小王八脑袋才能想出的好主意,他说你在基地哭了一整晚,手机也关机了,既然我联系不上你干脆就写封信加急送到FPX基地给你,我说管**的,不如报警。

但是我还是被高天亮和金泰相两个人摁在了书桌前面,嫂子贴心地给我拿了笔和纸,草。

首先没什么好哭的,换个工作单位罢了,也不要老是停留在世界赛那会,都已经过去了。有啥好哭的啊我真的想不明白,俱乐部快付不起我们两人的薪水了,爹总得出去赚钱为咱俩将来考虑吧?你要是真想去支个烧烤摊卖烧烤我都没意见,但没钱爹都租不起店铺啊知道吗。

其次你完全不用为了失去爹这样一位会游走的团队型优秀辅助而伤心,反正你已经有了左拥右抱的两个辅助。我知道你对胜利的渴望,我们都还想多打几年不是吗?试试新的组合是件好事。

反正下半辈子爹都辅助你了,草。写到这里我依然想不明白你到底有啥可自闭的呀,要自闭的不是我吗,BLG他们司机昨天没认出我,开着车在我前后左右溜达了三次才发现,这不是离了大谱了。

哦草,**的猴子硬币哥叫我写重点,好吧当初一起混贴吧的时候你就知道我作文不及格了。总而言之,你记住爹只是出去赚钱好养活你个狗儿子,以防咱俩下半辈子啃盘子过活。

顺便说一句,上次你提的事情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我同意你的观点,或许我们可以在退役后去开家烧烤摊,副业做密室老板或者搞个俱乐部,再一起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女儿,把她抚养长大。

小幽姐说写作文不能没头没尾的,唉好吧,期待你回信不如期待排位玩蝎子能赢,那就期待你开机,期待我们的S12赛季。

你永远的慈父刘青松

 

我望向软木板上的金发少年。他有一头白金色的好看短发,胸口挂着奖牌,神色倨傲自若,静静望着镜头,外套上印着几个字,2019League of Legends,world champion。

 

我与这少年一生未曾谋面,但我已知晓关于他的一切。此刻浓烈的酸涩涌上鼻尖,随之眼前变得模糊,我跪在地板上抚摩过养父与这少年年轻的面容,我说,晚安。

 

tbc.